《无损检测 超声导波检测 第1部分:总则》征求意见
近日,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起草, TC56(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国家标准计划《无损检测 超声导波检测 第1部分:总则》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资料图)
超声导波检测技术作为无损检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石化设备、电站锅炉、海洋平台、轨道交通、桥梁等领域,主要用于管道、轨道、板壳等波导类结构内外缺陷的检测,在带包覆层和隐蔽遮挡等结构不可达区域检测中具有突出优势,且单次检测距离长、工作效率高,为保障设备安全运行提供重要技术手段。
超声导波检测技术包含压电超声导波、磁致伸缩超声导波、电磁超声导波、激光超声导波、空气耦合超声导波等多种方法。建立超声导波检测的总体要求和各具体方法的技术要求,是指导超声导波检测规范开展的首要任务。GB/T 31211《无损检测 超声导波检测》是指导我国超声导波检测活动的基础性标准,旨在确立适用于超声导波检测的通用原则和具体方法要求,由两个部分构成:
——GB/T 无损检测 超声导波检测 第1部分:总体要求;
——GB/T 无损检测 超声导波检测 第2部分:磁致伸缩超声导波检测方法。
本文件是GB/T 31211的第1部分,对超声导波检测的总体要求进行规范。本次对GB/T 31211—2014进行修订,建立GB/T 31211超声导波检测文件体系,明确了超声导波检测通用的技术要求,在进行超声导波检测时发挥其基础性支撑作用,更好地促进超声导波检测技术交流和合作。
本文件按照GB/T 《标准化工作指导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1211-2014《无损检测 超声导波 总则》,与GB/T 31211-2014相比,除了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的内容(见第1章,2014版的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和增加了多条术语和定义(见~、~,2014版的);
——增加了超声导波检测技术分类(见);
——增加了适用检测对象(见);
——增加了超声导波检测技术的选择原则(见第8章);
——修改了按传感器激励与接收的导波模态分类(见,2014版);
——增加了超声导波信号采集与分析软件的功能(见);
——修改了校准试样(见,2014版);
——增加了导波检测模态与频率的选择,增加了波结构分析、检测模态和频率的选择原则(见);
——修改了检测信号的分析和解释(见,2014版)
——增加了对比检测技术(见);
——增加了不可接受信号的处理措施(见)。
本文件规定了超声导波对不同固体材料的结构件进行检测的一般原则。本文件适用于压电、磁致伸缩、电磁感应和激光等能够产生接收超声导波的技术,主要适用于管、板、绳、杆等横截面几何形状规则构件的超声导波检测。
超声导波检测原理:
一般有透射法和反射法两种检测方式。
反射法的原理为,根据被检构件特征,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构件中激励出沿构件传播的导波,当该导波遇到缺陷时,产生反射回波,采用接收传感器接收到该回波信号,通过分析回波信号特征和传播时间,即可实现对缺陷位置和大小的判别。图3是超声导波检测原理的示意图。
透射法的原理为,根据被检构件特征,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构件中激励出沿构件传播的导波,当该导波透过缺陷时,会产生衰减,采用接收传感器接收到透射信号,通过分析透射信号的衰减特性等,即可实现对缺陷的判别。
安全要求:
本章没有列出进行检测时所有的安全要求,使用本标准的用户应在检测前建立安全准则。
检测过程中的安全要求至少包括如下要素:
a) 在实施检测前,应对检测过程中可能伤害检测人员的各种危险源加以辨识,并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b) 检测人员应遵守被检件现场的安全要求,根据检测地点的要求穿戴防护工作服和佩戴有关防护设备;
c) 若有要求,使用的电子仪器应具有防爆功能;
d) 在进行在线检测时,应制定特别的安全措施;
e) 在封闭空间内进行操作时,应考虑氧气含量等相应因素,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f) 在高空进行操作时,应考虑人员、检测设备器材坠落等因素,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g) 在极端环境下进行操作时,如低温、高温等条件下,应考虑人员冻伤、烫伤、中暑等因素,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检测人员要求:
采用本标准进行检测的人员,应具备超声导波方面的基础知识,并按GB/T 9445的要求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取得相应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机构颁发或认可的超声检测等级资格证书,从事相应资格等级规定的检测工作。
通用检测工艺规程:
从事超声导波检测的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制定通用检测工艺规程,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要素:
a) 适用范围;
b) 引用标准、法规;
c) 检测人员资格;
d) 检测仪器设备:传感器、传感器夹具、信号线、前置放大器、电缆线、仪器主机、检测数据采集和分析软件等;
e) 被检件的信息:几何形状与尺寸、材质、设计与运行参数;
f) 检测覆盖范围及传感器型号的确定;
g) 被检件表面状态及传感器安装方式;
h) 检测时机;
i) 对比试件及距离—幅度曲线的绘制;
j) 检测过程和数据分析解释;
k) 检测结果的评定;
l) 检测记录、报告和资料存档;
m) 工艺规程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人员;
n) 编制日期。
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的内容应当根据检测要求制订,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委托单位的信息;
b) 检测单位的信息;
c) 被检构件的信息,包括:设备名称、编号、设计与工作参数、材料和几何尺寸等;
d) 执行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文件;
e) 检测仪器型号、检测方式、传感器型号及固定方式;
f) 检测仪器工作参数设置;
g) 距离—幅度曲线;
h) 传感器安装部位示意图;
i) 检测软件名及数据文件名;
j) 检测结果分析及分级结果及数据图;
k) 检测结论;
l) 检测人员、报告编写人和审核人签字及资格证书编号;
m) 检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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